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方法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06:1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方法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现举例如下:

例如 某职工2005年6月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取得经济补偿金80000元,该职工在此单位工作时间为8年,故该职工就此一次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第一 按照国税发(1999)179号文件,首先计算出个人的月工资收入(视为月收入)

月工资收入:(80000-14063×3)÷8=4726.38(元)

第二、计算当月的个人所得税

月应纳税额:(4726.38-1600)×15%-125=343.9(元)

第三、该职工工作8年(视为8个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为:

应纳税款=343.9×8=2751.2(元)

一次性住房补贴计算方法

无房老职工和新职工月住房补贴为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下同)乘以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是以上述基准补贴额、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和职工月标准工资为基数测算的,199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为0.66。

例:某职工1999年7月参加工作。假定其7月的标准工资为260元,那么,其住房补贴应为:260×0.66=171.60元。无房老职工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额为:(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工作月之和)(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职工住房补贴额包括基准补贴和工龄补贴

根据基准补贴和职工住房补贴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及职工月标准工资,测算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按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除以2与个人合理负担额之差测定;职工个人负担额按不低于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

1999年年度城近郊八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工龄补贴额按年度工龄补贴额与职工工龄以及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乘积计算。其中,年度工龄补贴额按出售公有住房工龄折扣办法计算,职工工龄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计算。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元。基准补贴额和工龄补贴额根据职工工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变动而变动,定期公布。

如某单位一位正处长,工作10年,无房。其所在单位1996年建立公积金,其标准工资为628元。正处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90平方米。那么其应得的一次性住房补贴额为:[628×066×(12×9)][13×6×90]=51783.84元另外,其1999年1月1日以后的住房补贴则为:628×0.66=414.48元。每月计入个人住房账户。所有补贴均至住房达标时为止。如该处长已经结婚,其爱人也按其应享受的住房补助面积标准相应进行补助。也分为1999年以前的一次性补助和1999年以后的按月补助两部分。

以上是关于一次性住房补贴计算的内容,还需要了解的是,这些房补均为账面资金,计入职工个人帐户,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也就是说,只有当购房者购买住房时,这些资金才能由所在单位批准后,直接划入售房单位。作为职工,是接触不以现金的。以上内容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