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不发怎么处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07:0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高温补贴是我国政府为提高劳动人民优待推出的一项政策,是针对那些工作条件比较恶劣的工作人员,一般工作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都属于高温补贴范围。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不给职工发放高温补贴,那么应该怎么处罚呢?下面跟着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高温补贴不发怎么处罚

一、高温补贴不发怎么处罚

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样的高温天气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33℃以下的情况下作业,没有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到该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或拨打举报投诉进行举报。(每个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电话不同,可以上官网查阅)

如调查发现用人单位有拒发高温津贴的行为,他们将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给予劳动者发放津贴,如不执行将依法依规对用人单位做出处理。逾期未改正补发高温补贴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1、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津贴,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每年6-10月都要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及时向各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2、高温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津贴,但却将高温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高温津贴用工单位必须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额外支付。

二、工伤期间是否享受高温费

工伤停工留薪期可以不支付高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高温费是对高温岗位作业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不属于工资和福利,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高温费。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我们发放高温补贴,我们可以到劳保局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或拨打举报投诉进行举报,劳保局将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给予劳动者发放津贴,用人单位如果逾期未改正补发高温补贴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以上就是本次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更多问题请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