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费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06:1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医疗补助费

医疗补助费

又称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

补助范围

哪些人可享有医疗补助?

医疗补助对象为具有当地居民户籍的下列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即残疾军人(不含六级以上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以及革命“五老”人员,即建国前参加革命、建国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评定、现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费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

补助范围: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

补助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指定医院就医,可以补助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80% 的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8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

津贴补贴包括哪些

1、津贴和补贴的范围有哪些?

答:⑴津贴包括:

①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比如井下津贴、野外工作津贴、高温津贴、海岛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等;

②保健性津贴,比如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③技术性津贴,比如特级教师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④年龄性津贴,比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

⑤其他津贴,比如伙食津贴。

补贴主要是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比如房贴、水电贴等。

2、津贴和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吗?

答: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⑴计时工资;

⑵计件工资;

⑶奖金;

⑷津贴和补贴;

⑸加班加点工资;

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津贴和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3、津贴和补贴是指什么?

答: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4、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津贴和补贴怎么办?

答:津贴和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与用人单位因津贴和补贴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工会组织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