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收费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01:5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伤残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是有有效使用期限的,当到了最低的使用年限,必须要进行更换的,在更换时所需的相关费用是可以向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的,想要办理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业务的人员,必须携带相关的材料,才可申报,在张掖办理该业务,需要收费吗?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张掖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收费吗

一、张掖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收费吗

不收费

二、张掖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

第十四条:协议机构或者工伤职工与经办机构结算配置费用时,应当出具配置服务记录。经办机构核查后,应当按 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费用。

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六十六条: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用人单位申报工伤职工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二)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

(三)辅助器具配置票据;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在张掖办理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业务时,必须提供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需要申请人提供《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办理材料。办理该业务的人员,可以参考本通知所述的详细材料内容。如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详细地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