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护士上夜班的规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1:54:0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护士工作时间安排:白班8点到4点,晚班4点到12点,夜班12点到8点;先上4个白班,再上一个夜班一个晚班,休息两天。按国家规定,护士每周五个工作日,每日工作8小时,由于护理工作有连续性、继承性、服务性的特点。今天小编分享5个相关介绍国家有关护士上夜班的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有关护士上夜班的规定

  劳动部颁发的《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作出如下解答:夜班劳动是指在当日22点至6点时间从事的劳动。夜班指的是晚上进行工作,相对于白天上班来说,晚上上班的班次,叫夜班。有的机构或企业,一天分成两个班次,白天的叫白班,晚上叫晚班或夜班。也有8小时一个次班次,一天分为三班次的,分别称为早班、中班和晚班(夜班)。

  国家有关护士上夜班的规定

  所有医院的护士都是三班倒的。各班的时间都不一样。只有门诊护士除值班外是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白班8点到4点,晚班4点到12点,夜班12点到8点;先上4个白班,再上一个夜班一个晚班,休息两天。

  按国家规定,护士每周五个工作日,每日工作8小时,由于护理工作有连续性、继承性、服务性的特点,病区的护理必须是24小时不间断地向病人提供护理服务。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新劳动法对夜班的规定护士夜班

  新劳动法对夜班的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对于职工上夜班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但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护士上夜班年龄规定

  护士上不上夜班不分年龄,都是按医院值班表来值班。但是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孕妇又或者是身体情况不佳者,又或者是快要到了退体年龄的职工应该是不会安排夜班的。

  护士不上夜班的几种情况如下:

  1、孕期:如果护士处于怀孕期间,那么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单位是不能给安排夜班的;

  2、身体健康情况不好:如果护士在职期间检查出患有相应的疾病,身体情况不好者,也是不应该安排夜班的;

  3、即将退休:如果护士即将退休,男的法定年龄为60岁,女的为50岁,单位也应该视情况不给安排夜班。

  护士夜班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提前到岗接班,并且接清一切的物品以及药品,并且与责任护士进行交接,了解全病区继续观察处理的问题以及治疗情况,并且还要查对医嘱;

  2、负责全病区病员的一切治疗,还有护理以及安全工作,除此之外,还要配合抢救治疗危重病人;

  3、接受急诊入院病人,并且及时发现护理问题,并且积极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综上所述,没有具体的成文规定,但各医院根据本院的护士配备情况做具体的安排。由于护理工作的持点,护士工作是一个体力脑力相结合的工作,因此需要有一个好的身体状态,一般女同志到了45岁,有的人眼睛可能会出现老花,这样会影响到精确的技能操作,因此很多医院45周岁后护士不安排夜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有关护士上夜班的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本介绍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