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04:1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有的受伤职工,在伤情愈合以后,会有复发的可能的,如果旧伤复发需要治疗时,必须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的,经业务部门核准后,才能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进行治疗的,在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下面由法务吧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一、 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萍乡市安源区公园南路北桥富强巷19号

二、 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四十四条 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三、 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流程

1、 申请:携申请材料前往窗口申请办理

2、 受理: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3、 办理:《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申请表》存底

4、 送达:窗口领取

四、 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五、 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时间

夏令制 9:00-12:00,14:00-18:00; 冬令制 9:00-12:00,13: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在萍乡市办理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的人员,可以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可是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该业务的办理时间法定的工作日,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