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03:5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经常发生的事,只是受伤害的程度不同而已,如果劳动者受到伤害以后,经过治疗感觉已经没事,继续从事比较繁重的工作,导致旧伤复发的,就需要申请确认,在抚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下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抚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一、抚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抚州市金巢大道新政务中心(清华门小区对面)一楼社保工伤窗口

二、抚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予以批准的条件】 

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

三、抚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 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2.《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四、抚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时间

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抚州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费用

不收费

在抚州市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以及提交所需的其他材料等,具体的办理地点在抚州市金巢大道新政务中心一楼社保工伤窗口,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