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03:1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旧伤复发也是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因素之一,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很大麻烦,受工伤的人有很多是由于旧伤复发需要再次治疗的,因为可以使用工伤保险来支付治疗费用,因此需要办理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手续,有人询问在贵港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华律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条件是什么

一、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条件是什么

1.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调动、企业集团内部调动除外);

3.旧伤复发治疗申请备案(已申请旧伤复发确认,但治疗时仍未获得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先备案)。

4.已获得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确认的。

二、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材料

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备案表》

2、《工伤职工继续就医治疗申请表》

3、能够证明近期工伤伤情的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疾病证明书或入院证,验原件

三、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四、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院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分中心贵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6-38号综合受理窗口

综上所述,在贵港市工伤职工因为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可以申请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手续,申请人需要办理工伤登记,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作单位相一致,或者已经获得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确认,治疗时没有获得鉴定确认的需要先进行备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