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在哪办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1:57:3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有很多公民只要离开了辅助器具都是没有办法正常生活的,但是辅助器具的寿命都是有限的,所以公民必须定期更换自己的辅助器具。在酒泉市有很多想要办理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的公民,都想了解一下办理该业务的地点,下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

酒泉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在哪办理

一、酒泉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在哪办理

酒泉市肃北县泰吉路1-10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二、酒泉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 号)第十四条:协议机构或者工伤职工与经办机构结算配置费用时,应当出具配置服务记录。经办机构核查后,应当按 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费用。

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六十六条: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用人单位申报工伤职工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二)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

(三)辅助器具配置票据;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5.《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四条:协议机构或者工伤职工与经办机构结算配置费用时,应当出具配置服务记录。经办机构核查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费用。

在办理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业务时,公明肯定是需要提前了解清楚该业务的办理地点的,如果是在酒泉市办理的话,那么公民可以到肃北县泰吉路行政服务中心去办理,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如果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