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1:57:3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在工作期间,如遇突发的事故,造成该职工意外身亡的,按规定该身亡职工的家属是可以依法申领抚恤金的,但必须是身亡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而且该身亡职工的家属被认定为供养亲属的,才可依法申领。在陇南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业务需要符合哪些受理条件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陇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陇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陇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节选)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 亲属抚恤金……。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七十条: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三)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五)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六)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供养亲属范围和条件根据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在陇南市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业务的法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相关保险条例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七十条规定。如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