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04:0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工伤人员在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时,也可使用工伤保险里所包含的相应费用来接受治疗的,但前提条件是,必须要经过业务部门核准才能享受的待遇,因此工伤人员必须要提出申请的,在吉安市办理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带大家了解下。

吉安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吉安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四十四条 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二、吉安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吉安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流程  

申请:携申请材料前往窗口申请办理

受理: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办理:《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申请表》存底

送达  

四、吉安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尚义路城南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在吉安市办理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的人员,应当到指定的地点提出申请,办理地点在吉安市吉州区尚义路城南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申请人携带的申请材料,符合批准条件、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就予以受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