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00:5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高校毕业生在走出校门之后就正式步入了社会,现代很多高校毕业生也面临着就业的压力,有的人迟迟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只能在一些就业见习的岗位上工作,而对于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单位来说,是可以申领高校生就业见习补贴的,在临夏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华律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临夏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临夏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对吸纳临夏市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基地 。

二、临夏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理材料

1、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2、就业见习协议书

3、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明细账(单)

4、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

5、临夏市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6、毕业证书

7、就业创业证

三、临夏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2.《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十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3.《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五)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 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4.《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四、临夏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理地点

临夏市东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市人社局窗口

综上所述,在临湘市对于能够为离开校园2年内仍然没有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基地或者对吸纳16到24周岁失业青年的单位,按照规定可以申领就业见习补贴,具体办理地点在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服务窗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