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不休清零?法规:带薪年假国家规定补偿3倍工资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1:53:4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年休假未休公司应补偿三倍工资。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湖南一女子12年未休年假,离职索赔14万,因仲裁时效问题,法院判决公司支付1万元。

年假不休清零?法规:带薪年假国家规定补偿3倍工资

  案情

  小谢(化名)2009年入职某房产公司,后因无故调岗等原因,被迫离职。小谢认为,入职十几年来她没有享受年休假,公司应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

  2021年,小谢申请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又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支付其2009年至2021年共12年未休年假工资14.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仲裁时效为一年,故2009年至2019年的未休年假工资已超过时效,不予支持;关于2020年的未休年假工资,工资条以及工资发放流水显示已发放,也不再支持。

  房产公司未证明2021年度小谢已享受年休假或发放未休年假工资,应按规定支付未休期间的三倍工资,共需支付10182.44元。

  法官说法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劳动者可以主张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等,排除劳动者休息休假或获得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权利,确实无法保障劳动者行使该权利时,也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或在劳动者离职时,予以协商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假,也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劳动者应当及时申请仲裁主张权利,否则可能面临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

  其中,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者未休年假的正常工作期间,如用人单位在当月已向劳动者支付了100%的工资,则尚未支付的未休年假工资仅为日工资的200%,以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年休假权益。

  关于年假你需要知道的还有这些

  “入职第一年只有一两天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专家表示:“很多单位把‘连续工作1年’理解为‘在本单位入职满1年’,这是不合法的。‘连续工作1年’并非是在本单位的1年,也包括前单位”。

  那么,如何计算累计工作年限呢?

  有些单位规定,工作年限的界定“以社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准”。专家指出,“这种规定是不合法的,社保缴费记录并非是唯一的证据。”在前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档案记录等都可以证明员工的工作经历,只要能提供任何一项,单位都应当予以认定。

  年假不休年底“清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有资深劳动仲裁员说,在司法仲裁的实际案例中,多数情况下,只要职工没休完法定年假,法院都会要求单位给予补休或进行补偿。

  “年假是否‘跨年清零’分两种情况,因为有些单位会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多给职工几天年假。”劳动仲裁员介绍,一般而言,法定年假“跨年清零”并不合理,但是把单位多给的年假“清零”是没有问题的。

  维护劳动权益要注意这些时间节点

  一、关于劳动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之日60日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关于劳动合同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工伤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