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刑,罚金,缓刑量刑标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刑,罚金,缓刑量刑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根据(川高法[2017]60号,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刑,罚金,缓刑量刑标准
(一)主刑
1. 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个人犯罪数额达到20万元,单位犯罪数额达到100万元的;
(2)个人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30人,单位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150人的;
(3)个人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10万元,单位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50万元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的数额、对象、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个人犯罪数额每增加4万元,单位犯罪数额每增加20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个人犯罪集资参与人每增加4人,单位犯罪集资参与人每增加20人,对被告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个人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每增加2万元,单位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每增加10万元,对被告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个人犯罪数额达到100万元,单位犯罪数额达到500万元的;
(2)个人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100人,单位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500人的;
(3)个人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达到50万元,单位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250万元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的数额、对象、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个人犯罪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单位犯罪数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个人犯罪集资参与人每增加40人,单位犯罪集资参与人每增加200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个人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单位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每增加500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造成他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根据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5.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罚金刑
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应当根据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5万元至20万元罚金;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15万元至35万元罚金;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30万元至50万元罚金。
(三)缓刑
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应综合考虑吸收存款数额、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犯罪目的、社会影响等具体犯罪事实和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退赃退赔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被告人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或者大部分退赃退赔,并得到集资人谅解的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追回大部分赃款,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不满一千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不满五千万元,能够清退大部分吸收资金,或者与集资参与人签订资金清退协议,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追回大部分赃款,取得集资参与人谅解,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在当地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2.吸收存款额未退还的;
3.曾因非法集资类犯罪被判刑或受到过行政处罚的;
4.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