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类案检索报告制作方式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3 09:54:1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辩护律师类案检索报告 

辩护律师类案检索报告制作方式

辩护律师:XX

联系电话:XX

目录

一、 检索概览

(一)检索主体

(二)检索时间

(三)检索平台

(四)本案争议焦点

(五)检索方法(以下择一或多选)

1. 罪名/案由

2. 争议焦点/核心事实

3. 关键词/法条关联案件/案例关联

4. 检索时间:近三年(填入具体年份)

(六)检索结论

(七)对本案应当参照或参考类案的分析说明 

二、 案例目录

(一)最高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

(二)最高法院裁判的其他案件、最高法院主办的《人民司法》刊载的案例、最高法院各审判庭主办的审判指导刊物刊载的案例

(三)案件管辖法院所在省高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省高院主办的案例指导类刊物刊载的案例以及省高院裁判的其他案件

(四)案件管辖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五)全国其他地方法院裁判的案件 

附:案例原文(尽量采用裁判文书网打印,保留水印)

一、 检索概览

(一)检索主体

(二)检索时间

(三)检索平台

(尽量使用中国裁判文书网,同时结合其他案例检索平台。)

(四)本案争议焦点

本案法律事实梳理/本案所涉法律法规归纳

(五)检索方法(以下择一或多选)

1. 罪名/案由

2. 争议焦点/核心事实

3. 关键词/法条关联案件/案例关联

4. 检索时间:近三年(填入具体年份)

(六)检索结论

类型一:司法实践中已统一法律适用且利于我方观点,则直接载明检索结论。

类型二:类案检索中发现法律适用存在不一致,就二种观点的类案结合法院层级、裁判时间、是否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等因素进行类比(可采用图表等方式),说服法官采纳利于我方观点的法律适用。

(七)对本案应当参照或参考类案的分析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本报告检索的类案,均是与本案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应当可作为本案裁判的参考。(若存在指导性案例时: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 

二、 案例目录 

(一)最高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

序号

案件

案号

观点摘要

裁判日期











备注:前述指导性案例不存在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情形。


(二)最高法院裁判的其他案件、最高法院主办的《人民司法》刊载的案例、最高法院各审判庭主办的审判指导刊物刊载的案例

序号

案件

案号

观点摘要

裁判日期












(三)案件管辖法院所在省高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省高院主办的案例指导类刊物刊载的案例以及省高院裁判的其他案件

序号

案件

案号

观点摘要

裁判日期











 

(四)案件管辖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序号

案件

案号

观点摘要

裁判日期











 

(五)全国其他地方法院裁判的案件

序号

案件

案号

观点摘要

裁判日期

 附:案例原文(尽量采用裁判文书网打印,保留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