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3 09:47:4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规定具体如下: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2)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2、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 。


二、销售有毒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手段不同。前者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后者生产、销笛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如果掺入的物质有毒害性,但其本身是食品原料,其毒害性由于该食品原料污染或腐败变质引起的,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2、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实施该行为即构成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危险犯,只有存在足以造成了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才构成犯罪。

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规定具体如下: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