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的钱一定要追回去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13:3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刑法刑法知识法律知识,职务侵占的钱一定要追回去吗.职务侵占的钱一定要追回去。职务侵占罪指在企业、单位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员工利用他们职务上的便利,通过非法途径将本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且涉及数额较大的一种犯罪行为。

  一、职务侵占的钱一定要追回去吗

  职务侵占的钱一定要追回去。

职务侵占的钱一定要追回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职务侵占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1.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职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他们或者有特定的职务,或者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也应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司法实务中,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般职员和工人,如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法务吧提醒您,而仅以提供劳务获取报酬而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