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国家政权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58:3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国家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国家的基本事行的制度的责任。颠 覆国家政权、推翻国家的基本事行的制度,是指采取暴力等不法手段使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覆 灭。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国家的基本事行的制度活动的,成 立本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首要分子和罪刑重大的。这里的首要分子,是指按刑法总则第97条之规定,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罪刑重大”的标准是指,虽然行为人在实施本罪的过程中所起作用不大,但是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和法益损害的程度,与首要分子所起的作用,无实质区别,此时需要同前者承担相同刑罚量。

2、积极参加的。“积极参加”是指在实施本罪过程中,积极追随本罪首要分子和实施重大罪刑的行为人。

3、其他参加的。这里的其他参加的,是指除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的、积极参加的以外,其他的一般参加人员,在犯罪中起着次要作用。但并不是指所有参与过武颠覆国家行为的一切有关人员。对于一些因受到欺骗、裹胁而被动参与到犯罪活动中去,但并没有具体实施犯罪活动的群众,不宜一概视为其他参加的予以定罪量刑,以防止扩大打击面。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国家的基本事行的制度的行为。颠覆、推翻的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公开的和秘密的手段,还包括暴力的和非暴力的手段,如以和平演变夺取政权等。

涉及到颠覆国家政权罪具体所会判处的刑罚,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及到的犯罪行为已进行确定。颠覆国家政权是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稳定造成严,以及对公民的个人健康也会造成一个损害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会受到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