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有传染病监狱还会收留吗现在
传染病者犯罪监狱收吗

如确实有传染病,无法正常收监。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所押人犯,应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不予收押,其对该类嫌犯不予收押是有法律依据的。患病嫌犯的收押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公检法机关。笔者认为,对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只要不是严重危及生命,生活尚能自理,还应坚持在监室内治疗,看守所不应随意拒收。
首先,《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是对急性传染病患者不予羁押,一般的传染病显然不能一概纳入急性传染病之列。至于哪些疾病属于急性传染病,首先应当参考专业机构的医学认定,其次,要考虑这种疾病是否病情危急,如不及时救治会严重危害嫌犯的生命健康。如该嫌犯所患疾病根本就不属急性传染病,看守所则不应以该条为由不予收押。
第二,对一般的患病嫌犯不予羁押,不能有效防止其社会危害性,不利于对其他社会成员的保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具有上述情形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同时规定了出外情形: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反对者提出,羁押该类人员对看守所的医务人员、管教人员和其他被看管人员的身体健康都造成一定的威胁,且还要耗费大量国家资源对其进行治疗。依据《看守所条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被追诉人员应当不予羁押。诚然,国家每年向狱政部门拨付专向资金用于对收押人员进行疾病救治,的确需要花费国家的部分资金。但如果将他们投放社会,随时潜在着更大的社会危害性、需要更多的人力去进行监管,不仅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甚至可能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第三,对患有传染病等疾病的涉案人员应当收监而不予收监,不利于上述人员的学习改造,不能体现社会对犯罪分子的惩罚,不利于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如上所述,传染病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已决犯的社会危害性不但没有较其他罪犯低,反而可能更高。由于人力、物力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公安机关对取保候审犯、缓刑犯、监外执行犯的监管和教育十分有限,甚至有些地方是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如果对该类涉案人员予以不予收监,就难以对其进行思想上的跟踪教育,让其感受到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痛苦,从而达到让其不敢犯罪、不想犯罪的目的。如果对患有传染病等疾病的人都不予收押,任由其流入社会,那么疾病就会成立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反正犯什么罪看守所都不收,让其有恃无恐,更加大胆和猖獗。这样,也会让这部分犯罪分子在犯罪的泥沼中越陷越深,越滑越远,演变成罪大恶极的犯罪狂徒。如在其犯罪初期加以有效控制,将大大减少这种可能性的发生。因此,为了体现我国刑法的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真正着眼于对犯罪犯罪的挽救,患有传染性疾病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看守所应当收押。
第四,从法律位阶来看,《刑事诉讼法》的位阶较《看守所条例》高,应优先适用。《刑事诉讼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属法律。《看守所条例》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的,属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根据《刑事诉讼法》,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除有生命危险或者生活无法自理的,看守所均应收押;即便是具有上述情况,但不羁押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看守所仍应羁押。因此,对于一般的患病犯罪嫌疑人,或者有严重社会危害的患病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均应当收押。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患有传染病等疾病的涉案人员应当收监而不予收监,不利于上述人员的学习改造,不能体现社会对犯罪分子的惩罚,不利于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北京限价房可以买卖吗
-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有案底会影响政审吗?案底可以消除吗
- 影响钱袋子的八件大事:央行降息房贷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二手房
-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买卖二手房应该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 农村产权交易细则落地 集体土地承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中国队东京奥运完美收官,历史性时刻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12123交通违法申诉几天有结果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土地转租合同怎么写
- 取保候审签字是什么人?取保候审人
- 按揭车可以贷款吗,汽车按揭贷款的条
-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程序
- 投诉淘宝平台最狠的方法电话是多少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行政裁决程序是什么
- 同住人不签字承租人能拿动迁款吗合
- 2023年常州拆迁补偿标准表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上诉中院一般多久受理
- 上海消费者投诉热线
-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 租客私自装修租房会带来什么法律后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大庆办理暂住证相关事项
-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模板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走私假币罪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会判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北京比较厉害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
- 不交物业费是否可以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失信人员购买机票会提示什么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