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煤场保卫科长盗窃煤炭本案是贪污罪还是盗窃罪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0 15:40:1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案例]:

储煤场保卫科长盗窃煤炭本案是贪污罪还是盗窃罪

被告人杜,男,47岁,吉林省双辽市人,汉族,高中学历,原通辽铁路分局通辽房产建设保卫科科长,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因本案于2002年5月21日被捕。

被告人郑,男,35岁,吉林省双辽市人,汉族,初中学历,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铁路车辆段五道木站副站长。因本案于2002年5月21日被捕。

被告人单光双,男,51岁,吉林省双辽市人,汉族,高中学历,原通辽铁路分局通辽房产建设段保卫科巡警,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因本案于2002年5月21日被捕。

被告人:韩守峰(原名韩),男,33岁,辽宁省建平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因本案于2002年5月21日被捕。

2001年12月的一天,通辽铁路房地产段保卫科科长杜凌晨在通辽铁路房地产段储煤场将正在偷煤的被告郑、单光双等人抓获,杜穗对其处以罚款。为了继续偷煤,郑与被告在储煤场当门卫的叔叔单光双商量,邀请杜一起吃饭。席间,郑和杜在向外界走私煤炭的问题上一拍即合,但杜提出何时偷多少由他决定,郑负责联系他,运输车辆和处理煤炭。后来,郑联系了韩守峰,一个家里有车的农民被告。一开始,郑说有些单位要处理一些煤,但韩晚上跟着郑到储煤场拉煤,他很害怕。郑安抚韩,说管治安的老杜没事干。韩继续参与拉煤,每次购买都当场支付现金,然后出售牟利。四个月期间,郑、利用手机相互联系,在确定偷煤具体时间后,郑联系韩、张明、金军(均未起诉)使用运输工具,在通辽铁路房地产段储煤场一起偷煤13次,偷了490.425吨水洗煤,价值129,960余元。每次他们偷煤,都是半夜左右。杜宪以值勤或蹲着偷煤为由,从单光双的班级家里带走了另一名巡警。他只为郑及其随行车辆开门,杜在医院接应并看守。郑每次收了韩等人的钱,就立刻和杜、山平分。被告郑、杜、单光各收受人民币23040元以上;被告人韩守峰10次参与共同盗窃,盗窃煤炭440.425吨,价值116,710余元,个人收入19,550余元。被告人杜、单光双、韩守峰于2002年4月14日偷煤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被告人郑于当日向公安机关自首;韩寿峰揭露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是立功表现。事发后共收煤163.4吨,从辽河宾馆收赃款9880元。以上款物已归还被盗单位。收缴韩守峰赃款4280元,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扣押4名被告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