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犯人假释找什么部门,假释后需要怎么做
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来说,最理想的事情之一就是可以假释,可以减刑。这些方法都可以让犯人提前出狱,但是假释需要一定的程序。让我们来看看法务吧边肖的犯人假释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
一、犯人假释需要什么手续
由进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并提交下列材料:
1、犯罪鉴定表。
2、罪犯奖罚表。
3.终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4.历年减刑裁定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人或老年残疾人(自伤除外)材料。
无期徒刑假释的建议,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批准后,方可提出假释建议。
假释从宣布判决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刑期已满,期间一般不减刑。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申请假释,一定要在监狱里干好。且实际刑期超过原刑期1/2,实际判处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特殊情况,如家庭需要和不适,可以申请假释。
二、假释限制条件
假释的条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已经服刑一定时间,一个是表示悔过。《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假释适用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以上的,如果认真遵守监狱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在决定罪犯假释时,要考虑假释对其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假释撤销决定
关于撤销假释,修改后的刑法在保留原刑法关于因新罪累犯而撤销假释的规定的基础上,吸收了《监狱法》第33条关于因违法行为而撤销假释的规定,首次将发现遗漏犯罪作为撤销假释的条件,被认为是新刑法完善假释的重要体现。显然,修改后的刑法关于假释撤销条件的规定,放宽了假释撤销的条件,对假释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新犯罪的累犯,不分故意与过失,应予撤销。够不够?而不作为的发现是由于假释犯的自愿坦白又如何?将假释必须撤销的条件扩大到一般违法或违法行为是否合适?
1.假释是基于对囚犯的人身危险已经消除的认识和对其不会在监督和调查下损害社会的期望而启动的。在考验期内故意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如果累犯是由于过失,虽然也可能造成或大或小的社会危害,但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明显与故意累犯不一样,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主客观行为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律后果,是否违背公平原则?因此,笔者建议将过失累犯的假释撤销由立法的必然撤销改为法官根据过失的大小和危害程度的自由裁量,即假释考验期内因过失累犯可以“撤销”而不是“应当撤销”。
2.假释是基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且不危害社会的事实。所以,如果犯罪分子故意隐瞒自己的罪行,就足以说明自己的无悔表现,很难确认自己不会再危害社会。假释应当无异议撤销。但是,如果犯罪是假释犯自愿供认的,应当区别对待。 第一,如果供认的罪行比较轻微,综合考虑仍符合假释条件,可以相应延长假释考验期,假释不撤销;其次,如果坦白的犯罪较重,我国同意区别对待不作为犯的学者认为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作者认为,对故意累犯和过失累犯进行同样的区分是可取的。如果从重犯罪是假释犯故意犯的,应当撤销假释;如果是过失造成的,是否假释由法官决定。
3.将违法行为作为假释不可避免撤销的条件,是我国强调“限制”而忽视“保护”假释犯的明显表现,我认为是不够的。假释考验期是促进假释人员回归社会的过渡阶段,是从监禁到社会生活的磨合。完全可以想象,假释犯在此期间的生活、求职、沟通都有困难,导致内心不安、失衡、怨恨,甚至可能出现异常行为,表现出累犯的危险。正是因为如此,阐释了假释犯在回归社会生活的转型期进行监督、控制、保护和引导的原因和必要性。如果有违法行为,不管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如何,监督和帮助应该比撤销假释和将其送回监狱更符合执行法。严重违法的应予以撤销;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撤销或者采取相应的警告、要求保证或者增加新的具体义务等处罚和救助措施,以尽可能维持假释的效果。
上述针对现行刑法中教条化、僵化规定的建议,可以概括为:将刑法规定的假释撤销理由列为必要的、可撤销的,使撤销模式具有层次性、过渡性、灵活性和合理性,建立强制撤销制度和取得撤销制度相结合的假释撤销制度。这一立法已被台湾省、澳门、瑞士,甚至俄罗斯等假释条件极其苛刻的国家和地区采纳。在我国刑法体系和立法司法的现状下,很难实现上述理念,但随着社会条件的成熟和立法的进步,至少可以成为未来努力的方向。
以上是法务吧边肖带给犯人假释需要什么手续的全部内容。假释在法律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它。如果你有更多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吧,的相关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