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条件和程序,假释的对象是指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0 15:29:4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法律没有明确列出假释对象,但规定了限制对象。假释应当符合法律和相关程序的明确规定。假释有哪些相关规定?接下来,法务吧小系列将向您介绍有关假释的条件和对象分别是哪些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假释的条件和程序,假释的对象是指

一、假释的条件和对象分别是哪些

假释的条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已经服刑一定时间,一个是表示悔过。《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假释适用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以上的,如果认真遵守监狱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在决定罪犯假释时,要考虑假释对其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考验期多久

1、假释考验期。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于刑期未满;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10年。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3)遵守监管机构关于接待访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或迁居的市、县,应报经监察机关批准。

2.对假释犯的监督和处理。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监管。根据其不同的表现做出不同的处理:

(一)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重罪还是轻罪,都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罪判决,按照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二)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假释人员在原判决前仍有未决犯罪,且未决犯罪未超过追诉期限的,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未决犯罪作出判决,按照刑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在新判决的期限内计算。

(三)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假释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假释监督管理规定,不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4)假释考验期内,假释人员遵守假释规定。如果没有上述三个条件,当假释考验期满,则认为原判决已经执行,应当公开宣布。

、服刑人员假释流程是怎样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以上的,如果自觉遵守监狱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在决定罪犯假释时,要考虑假释对其居住社区的影响。

相信大家对假释都有全面的了解。以上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