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入户盗窃一万六青年获刑一年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7 11:23:2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2014年2月15日14时许,被告人曹与其他人逃往临清市。在北门里街的一家新鲜猪肉门市部,当没有人的时候,他走进门市部二楼的卧室,从居民周和董的电脑抽屉里偷了16200元现金。偷来的钱被分发和挥霍掉了。2014年8月4日,公安机关在天津火车站逮捕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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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曹与其他人一起,非法进入他人住宅,进行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绝,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另一名被告犯盗窃罪,服刑期满后五年内又犯盗窃罪,构成累犯的,依法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曹某认罪态度良好且有悔改表现,将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