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57:4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举办大型的群体性活动中,违反在公共场所的群体性活动中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相关的注意、管理义务,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1、犯罪客体

本罪客体是公众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办大型的群体性活动中,违反在公共场所的群体性活动中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相关的注意、管理义务,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对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问题进行的解答,您如果需要更多的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法律咨询。

以上就免费律师咨询平台频道为大家提供关于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相关知识整合分析,了解更多关于法律资讯、法律常识、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请关注法构全国律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