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利益受损如何解决?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2 03:52:3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消费者利益受损如何解决?

消费者利益受损如何解决?

消费者可以采取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解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 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权益争议有五种解决方法:

(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这种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保护消费者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商检、医药、卫生、食品监督等机关。

(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争议的解决方式达成仲裁协议,将案件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

1、修理、重作、更换

2、退货。退货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二是提供的商品在价格、用途等方面存在欺骗性宣传的。

3、补足商品数量。

4、退还货款和服务费。

5、赔偿损失。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如果不能采用上述方式补救,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采用赔偿损失的方式加以解决。

(2)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如何确定被告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以销售者为被告。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以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为被告。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以服务者为被告;如果该损害是因为服务者使用缺陷产品而造成的,消费者还可以以产品的销售者、生产者为被告。

4、如果原销售者、生产者或者服务者发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可以以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为被告。

5、如果通过租借、转让等方式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消费者可将该经营者或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作为被告。

6、消费者因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将经营者作为被告;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住址的,消费者可将广告发布者作为被告。

三、如何收存和提供证据?

消费者应注意收存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后的下列证据。

1、广告说明。

2、票据。

3、合格证。

4、使用说明书。

5、生产日期。

6、保修卡。

7、保修期限证明。

8、商家承诺。

9、警示标示。另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

我国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的情形是我国十分常见的情形,此时为了维护交易市场的安全以及经济水平的稳定发展,我们对于消费者的权益是一定要严格的维护的,保护消费者的交易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