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侵权行为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17:12:0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其他侵权法律知识行政侵权行为有哪些.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侵权行为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一、行政侵权行为有哪些

行政侵权行为有哪些

行政侵权行为包括职务侵权和行政过错。行政侵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职务行为,将给予赔偿。它属于行政违法,但并非所有行政违法都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这里的“其他行政处罚”,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四种。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涉及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等。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哪些有权撤销行政行为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被撤销之后,自始即没有法律效力,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为了照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相对人没有过错,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被撒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行政侵权行为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关注我们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