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赔偿执行案件特点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2 03:17:4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下简称道交赔偿案)增多,越来越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而在执行此类案件过程中,因该类案件本身的一些特点,执行难度偏大,直接影响了当事人权益的实现,无形中也损害了法院的威信。

道交赔偿执行案件特点

  一、涉案标的大

  道交案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后果一般较为严重,由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其财产损害赔偿组成,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因赔偿数额较大或巨大,被告往往无力赔偿,继而该类案件大都由诉讼程序进入至执行程序。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道交执行案在所有执行案件比例中高达52%。

  二、被执行人执行能力差

  道交赔偿案执行到位,往往需要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然而在实务中,被执行人中农村当事人和打工人员又占了相当一部分,如笔者所在法院受理的未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中,农村当事人就占85%。他们往往抱有侥幸心理,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不上牌照,且在交通事故中因未遵守道交规则而承担主要责任,使之未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分担,加之他们经济能力相对较差,往往无能力赔偿。

  三、信访案件数量多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使当事人遭受人身及财产的双重损害,心理上也受到相当大的创伤,当事人之间存在较大的对立情绪,一般双方当事人都有些过错,被执行人更是难以认同承担高额责任,一旦处理执行不慎,双方矛盾更为激烈。

  同时,申请执行人一方因伤致残,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后续治疗费用大等因素,耗费了所有的家产,加之赔偿未到位,更加剧了申请人生活困难,故而便上访,甚至闹访、缠访的另类途径来实现救济。笔者所在法院涉诉信访案件中,执行信访占据70%,而道交人身损害赔偿执行类又占了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