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1 18:42:1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主体法律知识,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而派出机构没有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

  一、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区别是什么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区别是什么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本人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法务吧提醒您,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

  二、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有哪些

  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派出机构则比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协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适时调整。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派出机关行政复议找谁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