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35:5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刑法罪名大全法律知识,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是什么意思.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意思是两者的时间范畴不同、主观目的不同、侵犯的客体不同和处罚不同。诈骗罪抓到嫌疑人并不是根据立案的时间而确定的,而是根据证据确定。

  一、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是什么意思

  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意思如下:

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是什么意思

  1.时间范畴不同: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的行为。

  2.主观目的不同:虚假诉讼罪,是为了获得非法民事利益。诈骗罪,具有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等等。

  3.侵犯的客体不同:虚假诉讼罪,是侵犯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是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

  法务吧提醒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诈骗罪立案后多久抓嫌疑人

  诈骗罪立案后抓嫌疑人是需要一定的证据的,而不是依据立案时间来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三、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