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最短多长时间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30:0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999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律知识,监视居住最短多长时间.监视居住最短多长时间法律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我国只规定了最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是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一般情况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按照行管规定折抵。

  一、监视居住最短多长时间

监视居住最短多长时间

  监视居住最短没有规定,只有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二、监视居住是否能折抵刑期

  法务吧提醒您,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三、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如下: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3.适用条件不同。

  4.执行地点不同。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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