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法定义务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29:2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律知识,监视居住法定义务是什么意思.监视居住法定义务的意思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不得会见他人、不得毁灭、伪造证据等情形。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并且会对犯罪嫌疑人加以监视与强制执行措施。

  一、监视居住法定义务是什么意思

监视居住法定义务是什么意思

  监视居住法定义务意思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期间能折抵刑期。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法务吧提醒您,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三、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以上就免费律师咨询平台频道为大家提供关于监视居住法定义务是什么意思相关知识整合分析,了解更多关于法律资讯、法律常识、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请关注法构全国律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