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意思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意思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怎么办?
法律主观: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请再审,具体是: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如果仅是文字错误或计算错误,可直接要求承办法官裁定更正。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有异议应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情形
法律主观: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
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很多,主要内容如下:适用的法律门类错误,如应适用行政处罚法却适用了行政许可法。适用法律条文错误,如应适用甲条,却适用了乙条。适用已经废止、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
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的过程中,如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应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法律主观:一审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应该对嫌疑人当庭释放,不能再继续羁押,否则就是违反了程序。法院一审判决当事人无罪,主要是犯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当事人在押的,看守所会办理释放手续。
2、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裁定有误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二审法院可以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4、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中说原判决适用法律是错误的,但判决是正确的,该怎...
法律分析:上诉后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应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因此法院应依法改判。
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被害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什么叫适用法律错误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了不应该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没有适用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应当适用甲法,却适用了乙法。
【法律分析】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
法律分析:适用法律、法规的性质错误,也就是应当适用甲法,却适用了乙法。适用法律、法规条文错误,包括适用定性条款错误和适用处理性条款错误两种。
适用法律不当(Applying Law Improperly)是指在处理案件时,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在应用法律规定时犯了错误或失当的情形。
适用定性条款错误,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认定被处理行为或事项性质的法律、法规的条款错误。适用处理条款错误,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定性条款没有错误,但适用有关处理的条款错误。
(五)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六)明显违背立法原意的。
适用法律错误的五种情形
1、法律主观: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是: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罪与非罪的认定产生错误;对案件的性质、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产生错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应当从重加重处罚的没有实行。
2、(五)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六)明显违背立法原意的。
3、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意思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吧,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以上就免费律师咨询平台频道为大家提供关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意思相关知识整合分析,了解更多关于法律资讯、法律常识、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请关注法构全国律师平台!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