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获刑6年,国企留守人员贪污受贿8万元获刑6年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58:1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3月31日,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贪污贿赂案一审作出判决。他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他因受贿被判入狱一年零六个月。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被告张返还赃款赃物80650.22元,并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杀人获刑6年,国企留守人员贪污受贿8万元获刑6年

经审理,发现时任赣南瓷厂拘留所所长张在2006年8月至9月期间三次挪用公款共计62,524元,其中不包括工厂销售的耐用耐火砖。

2002年至2009年,被告人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维修承包人余克法贿赂5000元。擅自处置瓷厂资产,侵占处置资金,虚报费用;私刻公章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先后为工厂员工、林玉元、杨等人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共向他们收取13,126.22元。

案发后,被告人张将赃款80650.22元全部返还甘县检察院。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张作为国有企业拘留所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贪污公款,不记录收入,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为他人办理退休手续,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在事发后主动归还全部赃款,并主动认罪。他可能会受到适当的从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态度良好,归还了所有赃款并认罪,可以从轻处罚,这符合事实和法律,并被法院采纳。

推荐阅读:贵州安顺人怎么样,贵州安顺国土局4名干部贪污受贿均领刑10年以上

他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的第一个贿赂罪已经过了起诉的限制。经调查,被告第一次受贿犯罪金额为5000元,法定刑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起诉期限应为10年。犯罪发生在2002年,因此在犯罪时没有起诉的限制。法院不接受这一辩护意见。

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甘县频道

海口一名28岁的妇女王宏措(音译)谎称,她在出售私人彩票时亏损,因此可以用药厂员工的内部价格购买“肠胃康”。她以高价把它卖给了多家医院,以赚取高额利润。她承诺每月支付12%至14%的高额红利,用于投资“毒品生意”,诈骗她的同学、朋友和亲戚264.1万元现金,并支付5908.42万元利息以维持欺诈行为。直到所有被骗的钱都丢失了,真相才会告诉父母。在他们的父母得知这一情况后,学校安全负责人的父亲王龙海和母亲杨舒惠带着他们的女儿潜逃并躲藏起来,直到犯罪发生。2009年6月25日,海口市检察院以欺诈罪起诉被告人王宏错,以隐瞒罪起诉被告人王龙海、杨舒惠。

庭审中,被告人王宏错以假药销售为名,以高额利息和分红为诱饵,骗取264.1万元,尚欠205.0796万元。数额特别大,构成欺诈。被告人王龙海、杨舒惠明知被告人王宏错有欺诈行为,仍提供财物帮助其逃跑,构成窝赃罪。3月22日,海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欺诈罪判处被告人王宏措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王龙海、杨舒惠因窝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

28岁的王宏措(音译)在2006年6月和7月从中专毕业后,开始帮助别人发行彩票来经营私人彩票业务。由于资金周转不灵,她告诉同学王某,她在药厂工作时,可以按出厂价卖药。利润很高,一万元的投资,月利润12%-14%。欺骗学生如王某投资。2008年6月,王宏措以地震和手足口病后药品销售情况良好为借口,欺骗杜某等人投资药品业务,每半个月获利6%-7%。这样,王宏厝以每月12%至14%的高额利息和股息为诱饵,用被骗取的资金支付了以前资金的利息和股息。先后诈骗杜某等11人,共计264.1638万元。这些钱被用于个人使用和挥霍。

在此期间,王宏错以利润返还的名义给了杜某等11人59.0842元,其中205.0796元在犯罪时无法返还。

2008年9月3日凌晨,王宏错挥霍光了所有已获得的资金,无法按时支付承诺的股息。他告诉父母他的假药销售和他对他人钱财的欺骗。起初,这对老夫妇非常生气,让他自首了。王宏措拒绝了,并试图自杀,但他的父母阻止了他。后来,经过讨论,该家庭的三名成员决定潜逃并丢弃他们的手机号码。同一天,一家三口逃到了他们的家乡海南省昌江县石路镇,去打包他们的衣服和其他行李。他们的母亲杨舒惠在潜逃期间携带1万多元现金作为费用,然后逃往东方市八洲镇。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