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协警临时性强奸案后续湖州中院已调卷审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51:1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记者近日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正式开始审理“南浔区警察强奸案”。

浙江协警临时性强奸案后续湖州中院已调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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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9日,南浔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邱、蔡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三年有期徒刑。该案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着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31日决定,根据**高人民法院(法发〔2002〕13号)第四条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移送下级人民法院,确有必要的,可以直接立案审查”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审查。

目前,审查程序已经正式启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对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尽早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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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暂时故意犯罪”?

湖南天地人民律师事务所谭登律师表示,“临时故意犯罪”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被称为“临时故意犯罪”。它用来分析犯罪动机的构成,也可以用来解释犯罪动机。“临时故意”是法官量刑时需要考虑的情形之一。目前,许多国内判决实际上都考虑了这种情况,但不同案件的裁量程度不同。

2.南浔法院的判决合法吗?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蓉认为,法院在判决案件时有“自由裁量权”,允许法官根据法律情况和自由裁量情况做出判决。在南浔一案中,法官可能已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犯罪是在外部刺激下临时实施的,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没有故意和恶意伤害,并且他获得了受害者的理解,因此存在从轻处罚的尺度。然而,仅凭当前的新闻报道不足以判断判决是否合法。

3.为什么网民如此愤怒?

周律师分析说,网民对该事件反应强烈的原因应该是基于情感表达。

轮奸是一种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作为辅助执法者,警察协会在网民眼中象征着权力部门。基于他们对权力腐败和司法不公的不满,以及他们对官方调查结果的不信任,网民们普遍认为量刑过低,这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