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相关两法规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50:1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公安部1992年1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备案标准规定:

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相关两法规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登记和认真调查向警方举报的任何盗窃案件,无论被盗财产的数额如何。

盗窃犯罪数额符合当地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事案件;凡从门窗破损的人的房间里偷窃、扒窃、使用刀具和其他工具或携带致命武器的,无论被盗财产多少,均应视为刑事案件。显然,它是一个惯犯或一个人犯多种罪,其他不符合规定数额标准但有严重情节或后果的犯罪也被定为刑事案件。其余按治安案件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认定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数额在2000元以下,情节严重或者后果严重的,视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数额在二万元以下,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为严重案件。个人诈骗和公私财物抢劫案件,按照上述备案标准办理。

(2)199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关于普通、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从500元到2000元不等。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从5000元到20000元不等。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尤其巨大,从3万元到10万元不等。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结合社会治安情况,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在上述数额范围内的具体盗窃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