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会被判刑吗,谈取保候审与自首认定的两个问题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25:3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取保候审和自首属于不同的类别,似乎完全不相关。然而,在审判实践中,提交人遇到了两类棘手的案件,在这两类案件中,移交的认定受到审判前保释的影响:

取保候审会被判刑吗,谈取保候审与自首认定的两个问题

一是罪犯向警方自首后被保释,因犯有新的罪行被公安机关逮捕。如安阳刘某某等人抢劫、盗窃。刘某在公交车上抢劫了乘客的财物。事发后,刘某在兄弟姐妹的陪同下,向当地派出所自首,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刘某交纳2000元保证金后被取保候审。三年后,刘谋谋认为局势平静,他继续犯罪。他还偷了别人价值7000多元的财产,并被逮捕。在审判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刘牟某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这完全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构成了自首。然而,鉴于刘牟牟牟牟在取保候审期间犯下了新的罪行,对他的处罚不能从轻。作者不同意这一观点。提交人认为,刘谋谋在再次犯罪前向警方自首,但他在向警方自首期间没有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他不想忏悔,继续犯罪。很明显,刘某某违反了向警方自首的立法精神,不能视为自首。虽然新刑法只规定了“自首”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法律要件,但自首包括犯罪人必须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被绳之以法,必须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必须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判决。这也反映在随后的**高人民法院第《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条例中,即“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然后逃跑,他不能被视为自首。”刘谋谋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犯罪,这表明他在自首后没有将自己置于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也没有自愿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判决。因此,他不能被视为自愿自首,当然,他也不能被视为自首。

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后逃跑,取保候审,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例如,焦作冯某因非法行医并致人死亡于1999年2月3日被拘留。2月17日,他被保释候审,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支付了3500元的保证金。5月19日,检察院决定逮捕他。公安机关分别于5月19日和5月21日到冯处了解到冯已到达指定地点执行逮捕。由于冯没有到达,公安机关于5月21日没收了保证金。9月20日,冯在父亲的陪同下向派出所自首。在审判中,有意见认为,冯某犯罪后在逃跑过程中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法定条件,应认定为自首。此外,如果他没有被认定为自首,谁会在获得担保人后自首?作者认为这个意见值得讨论。冯已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他不得离开指定地点,并保证在现场。经公安机关两次传唤,冯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公安机关应该没收他的存款。同时,冯还有义务及时赶到。后来,在家人的陪同下,他主动向当地警察局报案,被绳之以法,这不能被视为投降。诚然,这种情况并不承认自首会有某些负面影响:一旦被保释候审的罪犯潜逃,他不会得到较轻的惩罚,因为如果他再次自首,他不会得到较轻的惩罚。投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