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没有精神赔偿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8:35:3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刑法刑事诉讼法法律知识,刑事案件没有精神赔偿吗.刑事案件没有精神赔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因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是另行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在人民法院是不进行受理的。

  一、刑事案件没有精神赔偿吗

  刑事案件没有精神赔偿。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案件没有精神赔偿吗

  法务吧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三、民事案件跟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

  1.法律关系不同。民事案件涉及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刑事案件涉及的是犯罪行为。

  2.产生原因不同。民事案件是因平等主体间因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或当事人所约定的义务。刑事案件是因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

  3.追究形式不同。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不主动干预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刑事案件除自诉案件外,国家公权力机关主动介入,由法定国家机关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代表法律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