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身份证件罪有无被害人认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0 16:11:0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伪造自身身份证是否构成犯罪

伪造身份证件罪有无被害人认定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3款的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立案。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考察某种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在准确评价其社会危害性基础上分析是否具备本罪的全部构成特征。对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例如出于个人癖好,模仿真居民身份证制造摹本,并未使之流入社会而仅是个人收藏的;行为认为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字迹不清,擅自开启证件聚脂薄膜密封加以深涂的,或认为证件姓名用字有误,擅自涂改的,不应认为是犯罪。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说明

一、居民身份证是指由我国公安机关根据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规定,制作颁发给我国公民的身份证件。

二、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完全是假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将真的身份证中的某些栏目进行删、改变造。

三、此罪是新罪名,1979年刑法无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伪造居民身份证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做法,但是要考虑某种伤害程度和情节是否严重,才能决定是否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伪造居民身份罪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