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危险物质与投毒罪有区别吗?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0 15:51:0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投放危险物质与投毒罪有区别吗

  1、有区别,投毒罪仅仅是投放毒药,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外延更为广泛,其投放的可以是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而我国已经取消了投毒罪,将投毒罪归入投放危险物质罪里。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投毒罪的区别是投放危险物质包括投毒,危险物质包括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所以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范围比投毒罪范围大,且不存在单独的投毒罪,投毒罪一般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与投毒罪有区别吗?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

  1、客观方面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不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则是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投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食用物或者饮用物中,从而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2、犯罪主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3、主观方面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

  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本罪行为人务必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抑或投放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投毒案件的直接后果是致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直接影响家庭。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本罪行为人务必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抑或投放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投毒案件的直接后果是致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直接影响家庭。

  2、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3、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

  综上所述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冲击恐怖活动的需要,修正后的法条不仅包括原投毒罪的行为,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