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十一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与挪用公款是否可以并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0 15:45:1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侵占罪不同于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而贪污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即行为人意图永远非法占有公共财产。2.行为手段不同:挪用公款罪是私自使用公款,贪污罪是贪污盗窃

刑法十一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与挪用公款是否可以并罚

腐败和挪用公款

1、目的不同:

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意图永远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2.不同的行为意味着: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手段是私自使用公款,而贪污罪的行为手段是贪污、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比如有人挪用单位现金100万,如果没人算账,让别人看不到钱,就应该构成贪污;账户不分级的,可以随时从账户中看到,但临时挪作他用,应构成挪用公款。

3.不同的行为对象:

挪用公款的对象仅限于公款;贪污罪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包括公共资金和公共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