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碍,小伙迷上盗窃辩称患有人格障碍自控能力较差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9 09:00:2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由于患有人格障碍,他迷恋于偷窃。

人格障碍,小伙迷上盗窃辩称患有人格障碍自控能力较差

从那以后,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池州一名年轻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说,盗窃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但在被确认后,他仍然负有全部刑事责任,并最终承担了后果。媒体9月7日从枞阳县法院获悉,被告人陈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3年,东至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80后陈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在等待逃跑的机会后,他被判处8个月的有期徒刑,加上对以前罪行的惩罚,并决定执行两年零11个月的有期徒刑。2005年5月,他因情绪和精神失常被假释就医。我没想到,由于这种情绪和精神障碍,它已经失去了控制,并沿着盗窃的道路越走越远。

2005年和2010年,被告人陈某因盗窃被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他被贵池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他刚刚被减刑,并于2013年12月获释。出狱后不到三个月,他犯下了非自愿的“爱情”盗窃。2014年3月至同年10月,被告人陈某逃至安徽省枞阳县、安庆市东至县和宜秀区,共盗窃10起,价值5611元。

近日,枞阳县法院审理被告人陈某盗窃案时,仍辩称自己患有人格障碍、自我控制能力差,盗窃是一种非自愿行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经查证,被告人陈某负有全部刑事责任,应当对其行为负责。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的行为违反了刑法,构成了盗窃。被告陈某此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刑罚执行后五年内再犯的,处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是累犯,从重处罚。鉴于他在被捕后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他在审判中主动认罪,这是一种供认,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