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盗刷属于盗窃还是诈骗,冒用他人银行卡取现是盗窃还是诈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8 10:59:2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刘洋从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忘记带银行卡了。

银行卡被盗刷属于盗窃还是诈骗,冒用他人银行卡取现是盗窃还是诈骗

当赵明发现时,他毫不犹豫地从刘洋的卡里取出了6000元现金。赵明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还是盗窃?(本文中的名称是假名)

案情

今年8月20日,当赵明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一家邮局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他意外地在取款机上发现了一张未取款的银行卡,变得贪婪起来。他两次从卡里拿走总共6000元现金。

三天后,刘洋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丢了,于是补办了一张新卡,但当他发现卡里的钱少了,他立即报警。

9月的一天,赵明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将6000元现金交还给刘阳。

焦点

案件移送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机关对案件性质存在分歧,焦点是赵明的行为是盗窃还是信用卡诈骗。

拉理

一种观点认为,赵明的行为具有盗窃罪的嫌疑,因为他在刘洋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秘密手段占有刘洋银行卡上的钱,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另一种观点认为,赵明冒用他人银行卡,即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许可,使用持卡人信用卡以持卡人名义提取现金,涉嫌信用卡诈骗。

说法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赵明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官认为,赵明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现金6000元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法官的说法,盗窃和信用卡诈骗之间的共同点是这两种犯罪都是针对非法持有的。 盗窃在量刑上比信用卡诈骗更重。在这种情况下,赵明拿起另一个人丢失的银行卡,把另一个人的钱当作自己的。它属于利用他人的身份从他人的银行卡上取款,因此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赵明被捕后,将赃款返还给刘阳,并得到刘阳的谅解,因此从轻处罚。如果赵明首先利用盗窃非法占有他人的银行卡,然后利用他人的身份取款,这就是盗窃。

最近,乌鲁木齐东区法院以信用卡欺诈罪判处赵明4个月监禁和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