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男子120万存款消失状告银行反以诈骗罪获刑4年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8 10:18:3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十多年前,张和他在重庆的妻子在农行存了4笔120多万元的存款,但钱不见了。他们起诉农业银行,反对将其列入刑事案件。丈夫张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后,张继续上诉,并被立案重审。2014年12月,重庆市高级法院宣告张无罪。张申请国家赔偿,**近得到的结果是:他得到了34万多元的国家赔偿。

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男子120万存款消失状告银行反以诈骗罪获刑4年

想找回自家的钱反倒进去了4年

2001年5月和2002年4月,张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梁平支行办理储蓄存款38万元和14万元。2001年6月和9月,张的妻子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梁平支行储蓄存款44.9万元和27万元。此后,张发现自己的38万元存款不见了,于2005年6月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解决。

张的妻子还发现了44.9万元和27.2万元的存款,并于2006年3月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张因涉嫌诈骗突然被捕,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后,张聘请律师查阅档案,发现有人以假乱真的方式拿走了他和妻子的全部积蓄。张诈骗案经过再审,**终得以平反。

此案的平反引起了广泛关注,并作为“维护信访人权益”的典型案例被列入2014年重庆市人大监督工作报告。2015年6月,张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包括限制人身自由1368天的损害赔偿300,576.96元,精神损害赔偿523,790元,经济损失320万元,以及因其购买的专利因服刑不能发挥经济效益而产生的利息。

当事人再诉农行还想找回自家的钱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赔偿。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本院工作人员于2015年8月6日代表本院向张道歉,并于8月26日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根据国家赔偿决定,张共获得国家赔偿34万元,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30.0576万元,精神损害赔偿4万元。法院不支持其他赔偿要求。

张的律师表示,当事人对国家的赔偿决定不满意,正在向重庆市高级法院提起诉讼。张还对媒体说,赔偿太低了,“我花了320万买了这个专利,本来可以赚钱的,不公正的监禁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也应该赔偿。”此外,张还对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梁平支行提起诉讼,要求赔偿10多年前的储蓄存款及相关损失。

老人5万元存62年被告知能兑50

50,000元存入银行,62年后想提取,但被告知只有50元可以带利息提取。80多岁的老奶奶徐无法接受。她砸碎了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在昆明威远街的玻璃门,坐在门口不愿离开。1953年,徐太太去银行存了5万元,现在她想取钱。然而,她被告知,**代人民币是当时存的,5万元只相当于后来的5元钱,所以到目前为止,她只能兑换20元的利息。

浙江一邮储银行3千万存款失踪

"存折上清楚地显示有3000万元,但是账户上的存款不知怎么不见了."**近,江西省南昌市的一个李(音译)家庭一直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们不明白为什么存折放在家里,一大笔钱会神秘地消失。

李告诉媒体,一年前,她的堂兄介绍的老乡,处理银行的“高息存款”业务。表哥从公司调动了3000万元现金,用她的身份证开了一个账户,把所有的钱都存到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江山支行青湖镇储蓄所。双方同意,活期存款满一年后,一年内不允许“提前支取,也不允许对外抵押和担保”,一年后支取。

然而,三个月前,当李某和他的表弟赶到银行网点取钱时,他们惊讶地发现里面没有钱

8月14日,内江一位网民在网上发帖称:“内江一家银行要求的外国花卉证明在账本上清楚地写明了母子关系,但还需要证明我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

推荐阅读: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幸运的是,警察局工作人员提供了他们与警方合作的证据,当然,他们也提供了文本:户口簿是公安部规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它清楚地表明,XXX和XXX是母子关系。为什么他们需要大量的运行证明:我的母亲是我的母亲,我的儿子是我的儿子!有必要让事情变得如此困难吗?”

网民还张贴了他们的户籍证明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的书面语言。这篇文章一发表,一些网民就抱怨银行想解雇它。也有网友质疑:你到底在银行做了什么,并索要这样的证明,但房东没有解释清楚。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