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7 10:51:1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刑法刑罚量刑法律知识,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全名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刑事责任是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全名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

  1.客体条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法务吧提醒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加快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纳税义务人和纳税单位应当按照税法履行税收的义务,税收机关也应当严格执行税收管理法,认真履行征税的法定义务。违反这些法定义务,对应征的税款不予征收,或者低于应征的税款额征收,就会给国家税收造成直接损失。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

  3.主体要件

  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中代表国家依法负有向纳税人或纳税单位征收税款义务并行使征收税款职权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税务工作人员,明知自己不征或少征税款的行为,破坏了有关税收管理法规,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但仍然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此罪,如果税务工作人员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应按玩忽职守罪追究责任。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如何对本罪的构成没有影响。

  三、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追诉期限

  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追诉期限是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