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院网: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39:0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职务侵占罪的处罚

扬州法院网: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职业是指国家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

1.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用单位财产,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一万元起点的,可以在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每增加犯罪数额18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的刑期,以确定基准刑期。

2.法定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财产,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10万元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万元犯罪数额,可以增加一个月的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违约金金额,调整基准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基准违约金:

(一)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基准刑可以提高30%以下;两种情况同时满足的,基准违约金可以提高10%以下;

(2)多次占用可增加基准刑20%以下;

(三)岗位侵占用于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灾害资金和物资的,可以增加20%以下的基准处罚;

(四)侵占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灾资金和捐赠的,基准刑可以提高20%以下;

(五)岗位占用的资金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基准刑可以提高20%以下。

4、因治疗、学习、职业等生活急需,可以降低基准刑20%以下。

二、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的数额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自己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公务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一)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制造尚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并由公司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合伙人以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为己有或者接受其他方式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返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职务侵占罪与与贪污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集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所有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职工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而贪污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由国有公司、企业委派或聘用,作为国有公司、企业的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行使管理权,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诈骗公共财产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客体必须是在其职权范围或工作范围内经营的单位的财产。可以是公有财产,也可以是私有财产。贪污罪只能是公共财产。

4.剧情元素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数额较大的侵占公司、企业财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然而,法律对腐败的数量没有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腐败行为,也不应认定为犯罪。

5.法律处罚不一样。该罪的最高法定刑仅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以上是边肖为您汇编的与侵占罪有关的最新刑罚。综上所述,侵占罪的处罚等。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发现法律网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