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法院网:梦到捡包包据为己有,将捡到的财物据为己有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38:0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近日,南京宣武警方通过两条小线索找到了两名黄金收藏家,并帮助两位失主找回了丢失的钱包。在这里,警方一方面提醒广大市民爱护自己的财物,另一方面也告诫那些收钱的人,除非自己知道,否则什么都不要做。

延安法院网:梦到捡包包据为己有,将捡到的财物据为己有

案例1

民警根据白酒找到捡包者

8月中旬某一天晚上8点40分左右,南京后在门派出所接到一名巴基斯坦男孩的报警,称他在附近超市购物时丢失了钱包。警察刘伟健到达现场后,他得知这个外国男孩的中文名字叫高枫,他是一名在南京读大学的外国学生。当晚7点50分左右,他在超市买完东西后,突然发现钱包不见了,里面有200元人民币,500迪拜元,还有一些重要的银行卡。刘伟健立即从超市取回监控录像,发现他口袋里的钱包在高峰结账时滑落到收银台旁边的地上,被一个穿着深绿色t恤的男人捡到。在茫茫人海中哪里可以找到捡到钱包的人?刘伟健没有放弃。反复查看监控录像后,他注意到这个人买了一桶白酒。结合他的衣着和身体特征,刘伟健判断该男子可能是超市附近建筑工地的工人。后来,刘伟健和那个巴基斯坦男孩一起去了附近的建筑工地,一个接一个地寻找他们。在参观了几个建筑工地后,警察终于找到了吴某,他捡到了匹克的钱包。看到警察来到门口,吴某非常尴尬,把他找到的钱包还给失主。

案例2

的哥捡到钱包却说没看到

与吴某相比,南京的哥哥似乎太过分了。警察已经来到门口,他不承认找到了某人的钱包。前几天半夜十点半左右,从外地来南京做生意的沈先生打车到了新街口的中门口。下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怀疑是在出租车上丢的。根据出租车发票,沈先生联系了这位兄弟。我哥哥说他没看到他的钱包。沈先生的包里装着8000多块钱的现金和各种储值卡,让他非常着急。而且第二天晚上他要去外地出差,钱包里有相关文件,真的耽误了他。 第二天早上,沈老师报警求助。南京市宣武区公安局巡警大队的一名警察接到报警后,分别与沈先生和出租车司机取得了联系。这时候哥哥还是坚持说找不到沈老师说的钱包。但是,周晓和哥哥说话的时候,明显感觉自己在犹豫,总是强调沈老师下车后带了其他客人。周晓觉得他哥哥的话很水,立即决定教育他。周晓告诉他的兄弟,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如果他说的与事实不符,事情的性质就不一样了。与此同时,周晓鼓励他的哥哥去收钱。听了警察的话,这个兄弟沉默了。后来,周晓趁热打铁,联系了他哥哥的妻子。下午三点钟,我哥哥的妻子打电话给周晓,说沈小姐的钱包找到了,应该还给失主。警察肯定了他弟弟“无明捡钱”的行为,同时机智地指出,及时悬崖勒马,不造成严重后果,是对自己的一种救赎。

警方提醒

拾物不还可能构成侵占

南京宣武警方表示,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捡金的事情,即使失主甚至警察上门,也依然不承认是自己捡的东西。众所周知,捡东西也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拾得大量遗失物而拒不归还,则有挪用公款的嫌疑。“比如车主找到了门,警察找到了门,还不退,就拒绝退。不仅违法,还要负刑事责任。”警方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犯贪污罪的,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国各地都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在这里,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发扬传统的不无知收钱的美德。如果找不到别人物品的主人,可以报警求助,将丢失的财物交给警察寻找主人。不要把贪婪当成自己的,免得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