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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饲养动物侵权免责事由)
一、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1、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纠纷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减轻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饲养侵权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在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来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任何动物其本性决定了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致人损害的危险,所以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所具有的危险性负责。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便无须为被侵权人的过错负责,从而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但此时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来负责举证,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如果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承担动物致害的赔偿责任。
2、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即此时被侵权人拥有求偿选择权,可以选择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求偿,也可以选择向第三人求偿。但由于损害是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所以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无须为第三人的过错承担责任,因此在其向被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被饲养的动物可能会实施损害他人财物、或者是健康权益的行为,故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若因为采取的措施不当等原因,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通常就是侵权案件的赔偿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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