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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咬人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遛狗伤人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遛狗咬人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除具有恶意、预谋、故意放狗伤人可能有刑事责任外,一般是承担民事或侵权责任。
1、刑事责任:故意唆使狗咬人的,狗主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狗的主人或者管理者,当然也包括其它人,有伤害他人或者杀害他人的想法,故意驱使、诱惑、纵容狗咬人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达到轻伤以上)、故意杀人罪。“狗”就是凶手使用的作案工具。针对杭州斗牛犬伤人案来讲,狗主人看到狗咬人不制止,是出于害怕还是出于其它目的,还需要警方进行调查。即便狗没有在主人主动驱使下咬人,而出于其它目的,希望并放任伤害后果发生的,也可以构成间接故意。从各媒体报道来看,双方在发生事件之前并不认识,没有利害冲突,狗主人应该没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故意。
2、刑事责任:自信自己的狗狗不会咬人,结果将他人咬成重伤或者死亡的,狗主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遛狗伤人事件,都是狗主人相信自家的狗狗乖,不会咬人,所以遛狗时都不牵绳造成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伤人构成犯罪,要求被害人达到重伤、死亡的,才可以立刑事案。杭州斗牛犬伤人案的被害者受伤到什么程度,还需要法医对伤情进行鉴定。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综上所述,狗咬人原则上属于民事责任纠纷案件,狗主人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狗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其他情况下,狗主人负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如果存在教唆狗咬人并造成轻伤及以上标准时,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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