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法对误工费的赔偿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2 03:15:1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由于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相应的损失,当然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务吧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消费者权益法对误工费的赔偿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消费者权益法对误工费的赔偿

  消费者权益法对误工费的赔偿没有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法对误工费的赔偿

  二、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第一,侵犯消费者健康权的,即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那么经营者承担的责任就是: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侵犯消费者生命权的,即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那么经营者要承担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四,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经营者没有约定提供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六,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情形

  (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7)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8)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权人承担的责任中,最常见的就是民事责任。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原因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违约,另外一种是侵权。违约就是违反合同,所以,合同责任也叫违约责任。因商品具有瑕疵而蒙受损害的消费者,如果与商品供应者具有合同关系时,就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所谓合同关系,包括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在实际生活中,以买卖为最多见,最重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消费者权益法对误工费的赔偿没有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以上便是法务吧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消费者权益法对误工费的赔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务吧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