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限制股东知情权的理由有哪些
公司治理的理想状态是股东只需要履行其出资义务,然后就可以“坐享其成”,不用参加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因而就没有必要,也无动力去了解公司的具体的信息。
然而现实是现代公司制度并不能保证股东的投资就一定能够赢利,不能消除投资的风险,尤其是信任风险,也就是如何保证公司的管理层能够忠实地履行其义务。因此,股东首先希望能够控制公司的管理层,让那些能够取得股东信任的人员管理公司,因此便有了选举权的诞生。但是仅仅有选举权还不够,因为现代公司是一个高度自治的组织,对于其运营更多依赖于相关利益者的监督,而不是公权力的干涉。而要实现相关利益者的牵制,就需要信息的对称,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获取比较重要的信息。对于股东来说,由于其不参与公司具体的经营,能够直接获得可靠信息的渠道几乎没有,由此变产生了股东知情的需要,但是为什么还要通过法律规定股东知情权呢其实在现代公司中,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并不总是完全一致的,公司的利益经常和大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由于大股东控制着公司的管理人员,因此他想了解公司的信息根本不需要法律特别规定的股东知情权来实现,和其有利益关系的高管自然会提供相应的信息,而且即使知晓公司的商业秘密,他也没有动机去泄漏,因为这会损害自己的利益。立法之所以特别规定了股东知情权,其实主要是为了保护那些中小股东的利益,以下论述的理由中所指的“股东”主要是指“中小股东”。具体来说,法律上确认并赋予股东知情权的原因是:
1.知情权是股东行使一系列权利的前提和基础。首先,股东知情权是行使财产权益的手段性权利。股东的表决权、公司破产剩余利益分配请求权等权利的合理行使是以比较充分的了解公司真实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的。如果股东对公司的管理信息和经营信息知之甚少,其行使权利就会是盲目的,无法形成正确的判断,从而会出现公司由董事会控制,而股东无法对董事会形成有效的约束的局面,最终很可能由于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其次,对于小股东来说,知情权不仅行使成本低,而且在扶持小股东的弱势地位、监督大股东与管理层慎独方面效果良好。小股东之所以在大股东和管理层面前沦为弱者,主要源于小股东与大股东和管理层之间在占有公司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方面的不对称。
2.公司总是不欢迎股东,甚至抵制股东查询有关的信息。在美国制定法规定查阅权之前,普通法上就有股东的查阅权,但是公司经常把“股东查阅账册和记录的要求几乎总是看作是敌意的和具有威胁性的行为。”并且,“在实践中,总是费尽心机动用各种借口立即决绝股东的查阅权并逼迫股东为此提起诉讼。”为此,制定法特别的重申了股东的查询权,并对那些专横地拒绝股东合理查阅权的保管账册及记录的公司高级职员规定了惩罚,如有的州要求公司的高级职员处以最高额为500美元的罚款或要求其支付因被迫以起诉方式确认其查阅权的股东为此支付的诉讼费用。总之,从公司的角度来说,股东要求查阅相关资料的要求是一种增加其管理负担的行为。公司不但要为股东行使知情权提供方便,比如由专门的人员接待股东的查阅行为,接受股东的询问,而且股东查阅之后如果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意见,就要质询相关人员,要求其作出解释,或者对公司已经生效的决策持不同看法,还有可能提起一些在公司管理层看来是浪费时间和精力的诉讼,以及其他因此而衍生出的问题,这会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因此公司的管理层从心理上对股东的这种行为有抗拒倾向。
3.当股东的利益可能受到公司的损害时,如果没有知情权,那么就很难确定其利益是否受损,比如公司连续几年没有分红,但股东并不知道公司是在盈利还是亏损,如果盈利,那么为什么不分红;或者确定有损害其利益,就无法知晓具体的原因以及提供有效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在非上市公司中显得尤为突出,比如浙江诸暨在2006年审理的一起案例中,诸暨市**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自2001年12月19日公司开始营业时起,从未向三名原告股东公开过公司的会计账簿、原始凭证及销售发票,也没有向股东分配过利润,三原告多次要求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原始凭证及销售发票,但都没有实现。这起案例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的15日向原告提供上述资料。通过确认股东的知情权,三位原告股东才有可能确定公司从营业至今的经营情况,从而确定自己的利益是否受损,比如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有侵害三位原告的情况,如果有则可以依据取得证据向公司主张赔偿,或起诉。
总体来说,在法律上确认和维护股东知情权是激励股东投资、维持公司运行、促进效率提高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二、限制股东知情权的理由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要受到限制,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也不例外,理由如下:
1.和董事、经理相比,股东不承担管理责任和不担负广泛的信义义务。
董事是公司的经营者,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都附有特定的义务,其承担的注意义务要求董事尽可能对公司有充分的了解,尤其是公司的财务信息。因此,法律基本不会限制董事了解公司的信息,只有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决策,才算是尽到“谨慎”的义务。而股东除了承担出资义务之外,几乎不承担其他的义务,相应地也就没有什么责任可言了,至于公司如何经营、和谁发生商业上的关系,这些都不是股东应该了解的,或者没有必要了解。事实上,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对于绝大多数只拥有少量股票的股东来说,只不过是一种挂在口头上的事(lipservice)”。
2.从公司的角度来说,主要是防止股东滥用知情权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和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股东的知情权本来是为了更好保护其利益,为其提供获取公司信息的法律依据,然而这种权利有时却被用来谋取股东的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整体的利益。首先,如果对股东的知情权范围、时间和形式方式、以及主观目的等不加以限制,股东就有可能时不时查询公司的任何资料,甚至在和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时,通过反复的查询等方式干扰公司的正常运行。其次,股东有可能知晓董事会关于某一项投标的讨论记录,或者公司的经营策略,或者其他具有重要价值的商业秘密。这就给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保护造成很大的威胁,一方面,本公司的股东很可能将其知晓的商业秘密泄漏出去;另一方面,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会想法获取对方商业秘密,比如通过第三人成为公司股东,甚至自己直接成为公司的中小股东。总之,如果股东的知情权没有受到限制,那么极有可能干涉公司的正常经营,最终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工伤事故分为哪五种,我国的工伤事
- 警惕假律师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